西藏擬開展2024年度自治區重點企(事)業單位碳排放核查項目詢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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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| 發布時間:2025年02月20日|||
摘要:
根據關于做好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重點工作的通知要求,近日,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布公告,擬開展2024年度自治區重點企(事)業單位碳排放核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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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開展2024年度西藏自治區重點企(事)業單位碳排放核查項目詢價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重點工作的通知要求,西藏生態環境廳擬開展2024年度西藏自治區度重點企(事)業單位碳排放核查,歡迎符合具有碳排放核查資質的單位報名參加。 一、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涉及全區七地市發電、建材、航空、銅礦采選以及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,具體核查單位見附表。同時,支撐全區水泥行業參與碳市場交易相關業務技術服務。項目資金來源為預算資金(控制價41.5萬元)。 二、申報資格條件 1、詢價申報單位需提供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、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,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。包括(以下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): (1)法人授權書原件; (2)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; (3)技術服務響應能力證明材料(提供在藏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在藏業績、參與碳核查工作的人員經歷復印件等)。 2、詢價申報單位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,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國”網(www.creditchina.gov.cn)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;提交信用、稅收查詢證據。 3、詢價申報單位需提供類似業績、技術支撐服務方案、項目價格等相關資料,我廳將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比,擇優遴選。 4、核查機構在以前的核查工作或其所從事的其他業務中不存在瀆職、欺詐、泄密等其他不良記錄。 5、公告時間結束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件(一份)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樓(510室)。申報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,若發現弄虛作假,將取消其申報資格。 三、公告時間 2025年2月19日至2月26日 聯系電話:0891-6849030 附表:2024年度碳排放核查企業名單(暫定)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5年2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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